光明路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
为进一步严肃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服从监管意识,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2023年4月26日,光明路司法所联合光明路派出所对新接收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
在宣告仪式上,赵所长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五项要求:一是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要树立法治观念,对法律心生敬畏,用法治思维处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时时处处高标准、严要求,做到遵法守法。三是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要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四是注意社会交往,要选择性交友,谨慎交友,不接触对自己矫正不利的人。五是要积极面对人生,要树立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的思想,用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的新生活。光明路派出所民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警示教育,加深了矫正对象对相关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新入矫的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已经明确了自己的身份,以后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坚决服从教育监管、好好改造,积极履行矫正的义务,遵守相关规定。
此次入矫宣告,是社区矫正对象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顺利度过矫正期的重要环节,使其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庄严,树立了“在矫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能够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真心悔罪,切实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