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的批复
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现对《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请各单位依职能严格按该方案落实。
二、项目拟使用预留规模9.2245公顷,共涉及7个地块,位于派潭镇邓村村、永宁街叶岭村、仙村镇竹园村、增江街白湖村、新塘镇三安村,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6.4594公顷;建设用地2.2725公顷;未利用地0.4926公顷。不涉及经国家批准启用的“三区三线”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
三、按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做好成果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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