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藤县审计局审计组自2021年3月5日至5月20日对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根据《藤县审计局审计报告》(藤审报〔2021〕3号)提出的主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落实整改措施,现就整改情况予以报告: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应纳入预算的未纳入预算方面,今后年度预算做到早筹谋,科学合理编制,切实做细、做实、做准年度部门预算。
(二)项目未按年初预算执行方面,今后注意把相关年度项目可执行程度的预算编制。可执行的,由分管部门落实完成。无法实施的项目,不能编入年度预算。
(三)未按规定时间拨付中小微企业到贫困地区发展补助资方面。今后严格要求按照补助资金计划下达文件进行拨付。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方面,今后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费管理,严禁超预算支出。
(五)非税收入财务人员已上缴国库未在单位会计账簿上核算方面,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六)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款会计核算不准确方面,今后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来核算。
(七)工程项目未按时完工方面,今后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令第172号)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督促施工方加快项目施工,使项目早日发挥效益。
二、审计建议方面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编制业务,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
(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