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入矫第一课联合教育提升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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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万秀区司法局依法接收两名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 “第一课”,顺利渡过考验期,10月12日,万秀区司法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片区民警对该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入矫教育,切实提升教育矫正效果。
明身份。入矫当天,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入矫宣告,向社区矫正对象及矫正小组成员宣读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期限及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矫正小组人员组成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通过庄重的宣告仪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认知和在刑意识。
学规定。区司法局黄俊副局长及社区矫正管理股、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宣讲、强调监管规定,组织入矫知识测试等形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熟知社区矫正期间的监督管理、教育学习、公益活动、请销假等相关规定,同时叮嘱矫正小组成员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
解心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陶思良副局长及法规股工作人员、片区民警李警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对该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开展深入细致的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主要经济来源等相关个人情况,引导她们深入剖析犯罪根源,使她们认清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同时解读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及对其自身和家庭的影响,有效疏导不良情绪,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接受社区矫正,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
入矫教育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教育改造的“第一课”,是关系到社区矫正对象能否认罪悔罪,从而树立遵纪守法意识的重要环节。万秀区司法局根据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等,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片区民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因人施教,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明确身份、端正态度、服从管教,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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