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何干伦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核实,达到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条件。现将何干伦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
群众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2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411办公室。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即区人社局大院内)邮编:537121,举报电话:0775-4861029。
*** :覃塘区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人员花名册
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文件:
*** :覃塘区申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