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五大整治行动护航水生态环境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23年“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将开展以下整治行动,护航水生态环境。
开展天然水域日常巡查活动,统筹组织执法力量,充分压实渔政协助巡护员、河湖长制网格员工作职责,分区、分段落实巡查责任。巡查时重点关注对城区垂钓行为管理整治,切实维护禁捕秩序。
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整治,重点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方法和使用禁用渔具等涉嫌刑事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餐饮环节清理整治,严厉查处采购、加工、销售和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督促各地对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规范,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及进销登记制度,斩断非法捕捞的获利渠道。
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辖区内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保持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高压态势。继续把好船舶建造关,杜绝新建无证船舶流入市场。加强船舶交易监督管理,禁止无证船舶交易。建立“三无”船舶长效管控机制,遏制清除“三无”船舶非法捕捞。
开展渔具生产、销售市场清理整治,加大对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执法打击力度,推进落实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在销售时告知及采购时承诺遵守禁渔规定等制度,对销售养殖生产用渔具,要建立渔具销售台账,做到闭环管理,严禁用于非法捕捞。(记者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