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
汪在祥主持会议
12月26日上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前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舒君、谢继先,秘书长何永斌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辞以及《***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摘编》节选等***和论述精神。
会议讨论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于12月27日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讨论了有关审议意见;讨论了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通过了荆门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会议讨论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工作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讨论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讨论了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致辞精神,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管控治理,加快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要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管理、水经济等维度进行顶层设计,维护生态系统功能,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严控污染排放总量,着力推动综合治理,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守护好荆门的绿水青山。要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法,充分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威力,切实用法治力量保护好生态环境,努力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美丽荆门。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记者章辉 通讯员李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