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医疗保障局落实玉林市2021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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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15日发表
序号 | 样本属性 | 责任单位 | 整改内容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成果形式 |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 是否如期整改 | 未如期整改情况说明 |
6 | 城乡居民A卷 | 县医疗保障局 | 兴业县城去年办理医保到现在没有得,希望医疗保险部门能提高办事效率。 | 加强医保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管理,增强服务能力。二是对医保服务大厅进行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 2022年10月31日前 | 公示 | 1.已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加强教育。 2.已完善医保服务大厅建设,优化服务流程。 | 是 | |
27 | 城乡居民D卷 | 县医疗保障局 | 兴业县医保每年上涨,农民负担重,希望能把每年交的医保钱存到农民的个人账户里。 | 1.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明确:“第八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及门诊医疗待遇。(一)门诊医疗统筹不建立家庭账户或个人账户。”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5号)明确:“四、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 3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年度限额支付额度适时调整。” 2.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供上级部门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 | 2022年10月31日前 | 公示 | 1.加强了医保政策的宣传,在各个行政村和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分设医保专栏,悬挂专题宣传横标30幅、设立LED屏滚动宣传点35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为群众答疑3000余人次。 2.已向上级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3.已对钟先生进行回访,耐心解释政策,他表示理解。 | 是 | |
31 | 城乡居民D卷 | 县医疗保障局 | 兴业县的新农合医疗必须在镇以上的医疗机构才能享受报销,住在离镇较远的村屯的村民看病拿药不方便,希望就地的药店可以享受报销,同时当年卡的余额没有用掉可以延续到下一年。 | 1.加强村卫生室的直报管理,全县各个村卫生室已执行直报。 2.宣传政策: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第八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二十四条 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及门诊医疗待遇。(一)门诊医疗统筹不建立家庭账户或个人账户。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5号)明确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 3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年度限额支付额度适时调整。 | 2022年10月31日前 | 公示 | 1.已加强村卫生室的直报管理,目前全县各个村卫生室已执行直报。 2.加强了医保政策的宣传,在各个行政村和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分设医保专栏,悬挂专题宣传横标30幅、设立LED屏滚动宣传点35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为群众答疑3000余人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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