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福绵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
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7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于对福绵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服务中心(下称“区调处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9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调处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责任意识
区调处中心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9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就立即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福绵区调处中心落实福绵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研究成立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庞毅任组长,副主任梁敏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明确了中心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各干部亲自负责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传达落实。同时,关于反馈指出的问题,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并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抓好整改,对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督查,问责问效,为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作用、服务福绵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区调处中心按照巡察反馈要求,将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细化为1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25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3项,清退违规领取款项14400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反馈指出“理论学习不深入不主动”的问题。
制定了学习任务清单,每季度以集中理论学习、专题会议、主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相关学习,加强对党章党规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理论学习,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
2.关于反馈指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认真”的问题。
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督促全体党员按时按要求在其所在党支部完成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的任务,交收集整理好相关活动台账,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福绵区委印发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文件进行了全面学习,确保文件精神传达部署到位。
3.关于反馈指出“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宣传计划,并配备专人负责统筹,将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开展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在每周例会或全体职工大会上传达上级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二是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全年工作要点,每年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察,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关于全区理论学习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订理论学习计划。
(二)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反馈指出“‘三大纠纷’调处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调处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2019年4月份以来共调解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案件24件,已调结21件,调结率达到87.5%;二是积极完成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调解工作。
2.关于反馈指出“机构改革‘中梗阻’”的问题。
一是通过积极主动与区委编办对接协调,已出台本单位新的“三定”方案规定;二是通过积极主动与区直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沟通解决,已落实开设单位银行账户、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迁移到区机关事务局财务室相关事宜,保障了中心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经费等;三是积极主动与区人社、医保部门对接沟通,已落实好中心副主任五险续费相关手续,并补缴中心副主任2019年4月份至今的个人“五险”。
3.关于反馈指出“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所帮扶村的支持力度,做到从人财物方面大力支持,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定期深入帮扶村了解扶贫工作情况,多为贫困户增收、增加村集体收入等方面出谋划策,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做到多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已及时发放驻村工作队员驻村补助。
4.关于反馈指出“不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的问题。
严格遵照执行相关规定,已立即停止发放不符合领取条件的2名区调处中心干部享受的政法补贴,并督促按照相关规定清退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违规领取的政法补贴14400元。
5.关于反馈指出“重点工作无人分”的问题
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履职担当意识,就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重新制定了合理科学的领导分工方案,明确领导分管工作职责。
(三)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反馈指出“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经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并向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请示后批复,将我中心两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区委政法党支部。
2.关于反馈指出“党员疏于监督管理”的问题
加强对在职党员监督管理,督促中心副主任认真履行党员干部职责、参加党组织生活,已将中心副主任党组织关系转入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其学习强国账号已加入所在党组织。
(四)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反馈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积极按时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充分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严守政治纪律;二是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结合工作实际从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关于反馈指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不够扎实,督促区调处中心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到区调处中心开展监督工作较少”的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加强与区调处中心的沟通联系,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对区调处中心进行监督的再监督。
三、强化成果运用,做到标本兼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调处中心将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找准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举一反三、精准发力,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整改措施,不断拓展巡察成果。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完善机关党的建设、能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全方位的制度建设,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管长管远的制度机制,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能落实落地、见底清零,确保我区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序进行,为我区社会稳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5-2227198;地址:福绵区司法局四楼(福绵区天河路);电子邮箱:fmtcb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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