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湾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清湾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清政发〔2021〕42号
清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清湾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北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北劳仲委发〔2012〕1号)精神以及我镇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清湾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单位、人员和职责进行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庞晓光 镇人大主席
副主任:陈喜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韦日辉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黄克农 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宁广琨 清湾司法所所长
徐海彬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黄克农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清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