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场镇财政收支情况报告
2017年全镇实现财政收入2881.14万元,比上年增收56.05 万元,同比增长10.19 %,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46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5 %;上划中央两税收入658.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6 %;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458.73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30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6 %。按职能部门分解:国税分局完成1318.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12万元比上年增收6.15万元,同比增收0.47 %;地税所完成138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308万元,比上年增收80.25万元,增收6.13 %;财政所完成174.74万元,完成预算的67万元,比上年增收107.74 万元,增收160.81 %。
2016年全镇财政总收入3194.18万元,总支出3191.03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一般预算财政收入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财政总收入3194.18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46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5 %,比上年减收72.3万元,同比减4.71 %,主要项目完成情况:(1)工商税收入1280.32 万元,完成预算的11.72 %,比上年增收13.45 万元,同比上涨11.06 %,(2)非税收入183.15 万元,完成预算273.36%。
2、税收返还收入215.49万元,比上年减收100.98万元,同比下降31.91 %。
3、上级补助收入1729.62万元,比上年增收2.76万元,增长1.26%。
4. 上解收入1381.84万元, 比上年增收79.99万元,同比上升2.36 %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总支出3268万元,比上年减支76.97万元,同比减少6.32%,其中:
1、一般预算支出1809.19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7%,主要支出项目情况为:(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7.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财政事务支出9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村官内聘支出:238.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文化支出27.03 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支出4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城乡社区事务村建站支出95.35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8)农业事业机构支出23.6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林业支出55.21万元,(10)补助村民委员会支出238.67万元,(11)住房公积金支出56.23万元,教育基数上解478.02万元,统筹财力上解329.78万元,结算上解290万元。
2、上解支出138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3.24 %,其中: (1)专项上解284.03万元;(其中:城市教育费附加上解8.43 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上解13.35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2.16万元,耕税上解 79.21 万元,契税上解86.71万元,行政性收费上解21.79 万元,罚没收入上解55.76万元,税务经费上解16.63 万元)(2)其他上解109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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