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通用事项抽查检查
为推进企业依法公示信息、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现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市场监管局于10月初至11月末对市本级企业通用事项进行了抽查检查。
此次抽查检查坚持“双随机 、一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信息核查等方式,对2022年度企业公示信息、登记行为等通用事项进行检查。
检查中以大数据核查为依据,分类施策确定抽查检查比例和范围。抽检比例和数量按照不低于辖区内存续企业总数的3%计算;检查对象包括休眠企业、信用修复企业、未公示出资等即时信息企业、住所登记采用告知承诺制企业以及其他部门公示的黑名单企业共计82户。检查实施按照“谁登记、谁监管、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本级承担检查任务的检查对象名单确定后,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参加本次检查的执法人员名录,实现检查对象与检查企业随机匹配。检查实施时着重落实“进一家门,查多项事”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对企业的执法干扰降到最低。
截至11月30日,此次抽查检查已结束。检查中对企业在年报公示信息事项中存在股东出资信息公示不准确,即时信息未公示或公示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执法人员及时予以指导规范,并且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对因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21户。检查结果被认定为正常的企业51户,检查合格率为70.8%。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记录检查结果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结果,并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被检查企业名下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