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集中力量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醇基燃料俗称“环保油”,成分以甲醇为主,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闪点低、易挥发,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一些餐饮企业、工厂食堂、个体商贩等为节省成本罔顾安全、铤而走险,直接将环保油作为一种燃气替代品大量使用。但是“环保油”既不环保也不安全,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一旦着火,很难扑灭,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是藏匿于居民区中的“隐形炸弹”。为深刻汲取吉林省长春市“9·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行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安委办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分“四步走”集中力量牵头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控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部署。把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攻坚重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区消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时间进度、整治内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成立区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区安委办牵头,公安、消防、教育、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商务、文体旅游、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镇街、园区为成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采取“联合行动、各负其责”的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深入推进醇基燃料全链条各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摸底排查。组织区安委会、消安委
会各成员单位深入大街小巷,迅速对城中村、食街等场所各类餐饮店,宾馆、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内设各类酒楼餐厅,政府机关、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公司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内设餐厅、食堂,建筑工地临时饭堂等各类涉及醇基燃料使用场所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摸查检查,逐一确认、摸底登记、建立台账。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派出检查人员1896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1家,排查确认涉及使用醇基燃料场所17家。
三是分类施策,坚决消除隐患。召集消防、市场监管、部分镇街等单位专门召开座谈会,分析研判现状,了解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探讨制定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务实举措。在此基础上,率先出台《香洲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指引(暂行)》,坚持分类施策,推动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检查过程中对疑似为环保油的进行抽样送检确认,累计抽检66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发现其中14家的样品闭杯闪点均小于40℃,确认属于危险化学品;对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描述符合醇基液体燃料定义或经检测确认的责令停止违规使用行为,拆除醇基燃料相关装置。目前17家使用单位已全部停用醇基燃料,其中5家改换燃气,12家改用其他安全合规的燃料。排查整治行动中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各类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未发现有无照经营醇基燃料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集中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及时将吉林省长春市“9·28”重大爆燃事故通报转发至有关单位,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加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的重要性,督促指导醇基燃料使用场所全面自查自改。结合“9·28”重大爆炸事故特点和教训,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醇基燃料安全警示和科普宣传,告知环保油使用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教授火灾防范方法,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通过全覆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火灾防范意识。发动市民群众投诉举报,共同打击和抵制醇基燃料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