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贺州市本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召开调整贺州市本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下午3:30。
二、听证会地点: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平桂大道E座办公楼703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贺州市本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
四、参加方式和时限: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止,到指定地点提交书面申请书和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届时我局将根据听证内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五、申请地点:贺州市平桂区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征地股。
六、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凡户籍在贺州市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代表单位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听证会申请人经我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贺州市本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贺州市实际情况,对本次贺州市本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得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机构。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询,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六)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七)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八)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莫学丛,联系电话:0774-8839975)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