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平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27日
平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36 号)精神,为确保我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结合平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我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以土地整治为平台,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规划,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全面改善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统筹资金,整体推进我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创建特色农业示范县的生态工程。落实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自主参与的组织方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争取在区内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主导,共同推进
工程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国土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联动推进。充分发挥基层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尤其是项目区广大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工程每个子项目的建设均要符合项目区当地生态环境、文化习俗、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项目建设要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发扬特色文化、注重防治地质灾害、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设计的目标,在充分征求当地农民意见的基础上,与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以及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规划相衔接,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各项目,防止低效投入和重复建设。
(四)整合资金,务求实效
整合相关支农惠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集中投入、各计其效的原则,共同加快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和专项资金投入情况,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尊重民意,保障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农民参与项目建设,并通过投工投劳获得收益,得到实惠。
(六)建管并重,良性运行
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区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现状,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充分运用上级资金支持,全力实施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建设对各子项目区的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农田防护、田间灌排沟渠建设、生产路和田间路修建,并适当建设农村道路和村庄基础设施。使各子项目区的耕地建设成高标准农田,达到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适当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单产能力,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二)具体目标
含涉及2个乡镇,5个行政村的2个子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268.6835公顷,计划总投资2589.29万元,计划总新增耕地面积16.3478公顷,提质改造面积36.5592公顷。
(三)建设内容
1.平整土地工程。平整区地块挖高填低平整、零碎田块整合,并采取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提高耕地平整度和质量。
2.灌溉和排水工程。建设农田灌排配套设施,提高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率,确保项目区耕地旱能灌、涝能排。
3.田间道路工程。配套农业生产道路,适度修建田间主干道路,提高项目区道路通达度。
4.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提高项目区防灾抗灾、水土保持能力和田块保水保肥能力。
5.其他工程。在田间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完善以后,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适当考虑村屯巷道硬化、垃圾池建设、排污沟规划等村庄工程。
6.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利用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区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对项目区新增耕地及部分低等别耕地进行改良,增加耕作层土壤厚度,提高耕地质量。
四、项目实施安排
整县推进重大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1月)
1.2017年1月至4月,做好实地调查、资料收集、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
2.2017年5月至8月,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核算项目的工程量、编制投资预算书、项目设计图册。
3.2017年9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工作。
4.2017年9月至10月,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评审和预算评审工作。
5.2017年10月至11月,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项目区内土地权属调查、摸底和确认及登记造册,编制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6.2017年12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二)项目建设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在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项目建设规划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各项任务,
(三)项目竣工验收阶段(2019年1月2月)
工程项目竣工后,整县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国土、农业、财政、交通、水利、林业和环保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审计,并对有关乡镇工程建设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在综合检查及考核的基础上,形成整县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五、职责分工
区国土资源局:依职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发改局:对各项目建设进行政策性指导,督促并配合项目建设的进展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进程;
区审计局:依职责对项目实施中的过程监管及项目审计;
区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支出实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
区农业局:负责监督和检验各子项目实施后,原有耕地和新增耕地的土壤结构是否符合原有的指标或达到耕作指标要求;
区乡镇建设局:按照镇村规划指导和督促项目按有关规划进行实施;
区林业局: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项目实施范围或项目临时用地是否占用林地,并做好项目区的绿化及环境保护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各项目区的主引水渠道建设和监督检查项目区实施工程的灌溉、排涝、排渍工程是否按工程设计进行,并抓好节水配套设施建设;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和检查项目区道路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及规划布局要求;
区司法局: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法规条款的解释。处理项目区突发事件和土地权属调整等纠纷问题;
区环保局: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以及人为造成水土流失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区扶贫办:协助将子项目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尽可能落户在贫困村内;
各子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宣传工作,引导当地群众积极参与,调动好项目区当地村委、村民小组、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支持度。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委、村民小组负责人做好土地权属清查、管理权属调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等,抽调人力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全面督促和推动项目的发展建设,成立平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朱建军 区长
副指挥长:吴冬飞 副区长
成 员:刘继业 区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
陈志猛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啟波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坚才 区发改局局长
刘国好 区司法局局长
刘文剑 区财政局局长
唐 敏 区环保局局长
罗永为 区乡镇建设局局长
杨 毅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志明 区水利局局长
李建存 区农业局局长
钟鸿升 区林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任当发 区审计局局长
莫昔寿 沙田镇镇长
刘启哲 羊头镇镇长
指挥部负责项目重大决策、工作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冬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啟波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国土资源局(C座318室,电话:077****9979)。
有项目的乡镇相应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副指挥长的分指挥部、负责本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的指挥协调,并落实人员对应工作组做好各项工作,同时,配合各有关部门依职责对项目建设开展的督促检查、指导和问题解决工作。
(二)成立项目相关工作组,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工作
1.项目前期工作组
组 长:吴冬飞(兼)
副组长:杨啟波(兼)
成员从区拆迁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全力配合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和预算编制等组织上报工作。
2.项目招投标工作组
组 长:吴冬飞 (兼)
副组长:杨啟波 (兼)
邓忠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从区财政、审计、纪检、发改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全程***管理项目规划设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的招投标,严格要求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组
组 长:杨啟波(兼)
副组长:蒋 俊 区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成员从区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严格各单位抽调人员必须脱岗到位,对各子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落实好开工、竣工、验收时间,负责实施过程中各工作小组沟通与联系以及技术质量指导工作。汇总各工作小组负责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度、存在问题等,及时以书面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
5.项目协调工作组
组 长:吴冬飞(兼)
副组长:陈志猛(兼)
杨啟波(兼)
各子项目所在乡镇副镇长
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法规条款的解释;协调处理项目区突发事件和土地权属调整等纠纷问题;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环境保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制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各种事件发生;检查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确保施工工作顺利进行。
6.宣传工作组
组 长:杨啟波(兼)
副组长:相应子项目所在地分管宣传的副镇长
成员从区委宣传部、国土资源局、文广体局、各子项目所在乡镇政府、乡镇国土资源所、项目涉及村委会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做好动员等前期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并在集市、村悬挂和张贴;召开区级和项目区乡镇、村级动员大会,发放宣传手册。
7.土地权属管理组
组 长:杨啟波(兼)
副组长:相应子项目所在地分管国土的副镇长
成员从区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子项目所在乡镇政府、乡镇国土所、项目涉及村委会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项目实施前土地权属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拟定项目实施后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项目完工后,负责对项目区土地的再分配工作,依据认可的方案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做好变更登记和拟定土地权属调整协议书,同时负责协议书的签订和公告事宜;将项目区整理后的地块按村、组、户逐块对号编码,并标注在实测的地形图上。
8.财务保障组
组 长:刘文剑(兼)
副组长:邓忠胜(兼)
成员从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抽调人员组成。
区财政局主管专项资金,审计局审核支出;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财务保障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资金,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做好项目资金控制、核算、考核和评价工作;建立和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维护财经纪律,保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9.档案资料管理组
组 长:杨啟波(兼)
副组长:覃 迅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负责妥善保管项目施工文件、资料以及在项目施工中涉及到的合同索赔及结清凭证,防止丢失或损坏。建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要严格做到文档专人保管,借阅需签批。项目完工后,及时把档案资料整理封存并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做好备份工作。
(三)制定管理方案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权属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工程后期管护、项目验收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合法、合规。
1.工程管理方案。
(1)建设标准和设计。项目工程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1 01 11 0132000)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批准的规划设计、预算所确定的建设标准、项目设计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质量要求设计,按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实施和预算资金支出执行。
(2)质量监督控制。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土地整治工程 第1部分: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的精神,由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项目技术质量监督和指导检查,并邀请自治区、市土地整理中心派人员参加检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控制日常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内容包括日常性检查、专项性检查。
2.资金管理方案。
(1)资金来源及组成。我区整县推进重大工程计划在20172018年完成总投资约2589.29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治区留存新增耕地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2)资金使用及管理原则。为规范自治区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与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管理工作细则,做到四个保证:保证专户、专款、专用;保证单独核算、不截留、不挤占挪用;保证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支出;保证项目资金不突破投资总额。
资金管理组织形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统一由区财政管理,要求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资金划拨、财务核算及审批报账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
建章建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成本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3)资金管理机构建设。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设立项目资金管理专门机构,人员由区财政、发展改革、审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财务人员组成。
(4)资金管理方式。一是资金管理组织形式。项目资金管理采用集中管理组织形式,即项目资金的管理权由区财政局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区财政局是资金管理的主体,对项目资金从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到分析考核,实行全过程的直接管理。二是建章建制。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会同区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包括现金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成本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拨付工程款前,要经过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技术专班对请款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量进行实地复核,再由区财政局负责审批后拨付并进行监督使用。三是项目资金结余或超支处理。项目竣工结余资金按原拨款渠道返回,发生超预算支出,一律不予补助。因不可抗逆原因而终止的实施项目,应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资金,按原拨款渠道上缴。
3.权属管理方案。
(1)项目区域的土地权属以各村之间的土地权属界址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的权属界线为基础。各村之间的界址要由明显的地物作标记,各村、组之间权属要清楚,无争议。
(2)项目开工前,各子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抽选精干人员以及项目区行政村干部组成权属管理组,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落实项目区权属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确认,拟订权属协议,权属调整方案,负责项目完工后权属重新分配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一是以村、组为单位,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对组与组和各承包户所经营土地的地类、面积数量、位置、范围、分布状况,逐块编号登记在册,并由承包户主、组长、村委会签名确认;二是将各承包户经营的地块,按土地权属调查登记编号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三是编制好土地权属调整协议书,由承包户、组长、村委会签名认可。
4.文件资料管理方案。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资料专管制度,文档应由专人保管,各种项目资料的借阅应严格履行签批手续,管理人员应按期收回借阅的文档,并检查其完好性和真实性。
(2)文件采用专用文件柜分类存放管理,包括所有的施工变更文件及相关项目资料(合同书文本及其***、信件、会议纪要、工程款申报材料和各种工程文件,以及技术鉴定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和项目审计报告和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等)。
5.工程后期管护方案。
要建立健全管护规章制度,依规管护;要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人;签订项目管护协议,要与责任人经济利益挂钩;实行考核登记制度,定期评价,奖罚分明。
6.项目验收方案。
(1)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采取三个结合原则:即行政领导检查与技术专家组评价结合、上报业务部门检查与当地村民评议结合、室内资料检查与项目现场核查结合。
(2)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包括:做好项目收尾工作;准备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做好项目的自验即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阶段工程验收和项目工程总验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负责组织编制和报送验收材料。
(3)对经验收不合格项目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限期由施工单位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直至合格为止。
(四)落实管理制度
1.公告制度。一是项目开展实施前对各子项目区基本情况进行公告。二是设计成果和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告,根据项目的规划设计内容,将设计成果和项目区内需进行权属调整的土地调整方案在各村委办及项目区进行为期15天公告,公告内容:项目区内土地权属状况;权属调整的范围和相关协议情况等。
2.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工作细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中标的规划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订代理协议书、规划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合理划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
3.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本项目中,平桂区人民政府为项目主要责任单位,指挥部为项目实施管理单位,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并负责制定项目实施的有关制度、实施方案、项目施工的招投标等以及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
4.招投标方案制度。为了确保项目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工程招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以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共同颁发的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5.工程监理制。工程施工监理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按有关规定确定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办法,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控制进行监理,并制定出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四)资金保障
组织财政、审计、纪委监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项目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专管,做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严格按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追踪问效,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资金的行为。
(五)制度保障
1.会议制度。为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及时有效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指挥部在每月15日(或不定期)组织汇总各子项目区乡镇政府的工程项目进展报告会,通报项目施工的进展情况,并提出需要各方协助解决的问题,同时及时收集信息形成会议纪要向项目有关方面发布;
2.汇报制度。指挥部负责制订具体汇报工作细则,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反映,以月度或季度简报形式定期汇报项目实施进展信息。上报内容主要是:(1)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信息,按规划设计中确定的各项工程量的执行进度、质量状况及工程变更情况。(2)项目资金财务管理信息,主要是资金到位、资金使用情况及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3.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由项目实施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项目的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指挥部负责对项目实施中的不正当行为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4.***督查制度。由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组成项目专项***督查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督查,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平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表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