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溧水区云鹤支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58号 | 2022.11.8 |
2 | 关于对《南京鑫凯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700(套)机械设备及配套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59号 | 2022.11.9 |
3 | 关于对《丰涵实业发展(南京)有限公司丰涵汽车零部件及精密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60号 | 2022.11.9 |
4 | 关于对《南京润克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工业冷却润滑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61号 | 2022.11.9 |
5 | 关于对《布雷博(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制芯加工装配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62号 | 202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