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桂政电〔2019〕115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电〔2020〕2号)和《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大瑶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红水河来宾段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等3个自然保护地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原则
坚持以物权法定、资源公有、统一确权登记为原则,在不动产登记成果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自然资源权籍调查。
二、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范围线为基础,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6个县(区、市)(具体见***)。
五、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特此通告。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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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涉及县行政区名单
登记单元名称 | 市 | 县(区、市) | 乡镇 | 行政村 |
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来宾市 | 金秀瑶族自治县 | 金秀镇 | 六拉村、金田村、和平村、长二村、六段村、共和村、罗孟村 |
三角乡 | 六定村、江燕村 | |||
忠良乡 | 车田村、巴勒村、三合村、永和村、忠良乡林场 | |||
罗香乡 | 罗香村、琼伍村、山茶村、大垌村、罗运村、罗丹村、平竹村、大新村 | |||
长垌乡 | 平道村、镇冲村、桂田村、道江村、平孟村 | |||
大樟乡 | 花炉村、瓦厂村、双化村 | |||
六巷乡 | 六巷村、青山村、门头村、大岭村 | |||
三江乡 | 长乐村 | |||
金秀林场 | ||||
大瑶山自然保护区 | ||||
象州县 | 中平镇 | 多福村、古磨村 | ||
罗秀镇 | 军田村 | |||
大乐镇 | 大乐社区、侣塘村、六回村、那芙村 | |||
贵港市 | 平南县 | 大鹏镇 | 高坪村 | |
桂平市 | 紫荆镇 | 元安村 | ||
桂林市 | 荔浦市 | 修仁镇 | 福旺村 | |
龙怀乡 | 新安社区 | |||
梧州市 | 蒙山县 | 新圩镇 | 双垌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