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各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
江教〔2019〕96号
江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各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9年秋季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江州区各学校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和春节,根据《崇左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各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崇教办〔2019〕51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安排,2019 年秋季学期各学校放寒假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至2月16日,2月16日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2020 年春季学期放暑假时间拟定于2020 年7 月4 日。
二、认真做好期末和假期各项工作
各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本学期和下学期教学工作衔接,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工作总结。要利用假期尽早明确下学期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等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新学期,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加或压缩各年级所学科目和课时。要继续严控教辅材料选用范围和数量,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政策,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教辅材料公告目录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教辅资料。
三、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消除各种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饮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严格落实24 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巡查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迅速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假期间,学校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学校主要领导外出的要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寒假期间,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任何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补课和变相补课;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诱导、暗示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各种补习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各中小学要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及时向家长告知黑白名单;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新学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禁止强制使用或诱导使用“校讯通”“翼校通”“家校通”等通信服务产品,维护好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及教育良好形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
五、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指导家长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适时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上网,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六、做好控辍保学及特殊群体关爱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崇左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有关政策要求,关注学困生、厌学学生动向,落实书面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劝返工作。要利用假期组织教师重点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学生等进行一次全面家访,交流相关情况,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帮助孩子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七、提倡过文明节俭、廉洁健康春节
节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市有关纪律要求,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严格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要倡导广大师生员工在节假日期间开展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健康的春节。
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