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对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事故简要情况:
2022年01月24日15时51分,叶某云驾驶共享自行车沿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由东往西横过道路时,适遇陈某聪驾驶粤ADQ7368号小型轿车由南往北行驶至广州大道中出林和西横路北43米,结果,共享自行车车身左后部与粤ADQ7368号小型轿车车头中部发生碰撞,造成叶某云受伤及辆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叶某云受伤被送往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救治,事后叶某云经抢救无效于2022年01月24日死亡。经过天河交警大队调查认定,叶某云驾驶自行车通过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通行和在人行横道上骑行的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7天)。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天河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张安全,地址: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706室,电话:020-85108360,传真:85108357,邮箱:ajj-zhfg@thnet.gov.cn)。
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