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局要求,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
一是及时向全县专利企业传达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精神,对企业答疑解惑,并指导企业按要求准备资料,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按时提交上报;
二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精神,对照文件中设定的条件,对拟参评的企业专利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三是公布这次参评的专利应具备的条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侯晓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