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陵川县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按照《关于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69号)精神,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2016年以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未裁员和少裁员,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照此规定,我县对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7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认为申报企业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请及时向我县职工失业保险所反映。
联系人:王礼凤、许卓远
联系电话:6208389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04:30: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