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右玉县委组织部关于大力学习弘扬右玉精神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二十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专题工作部署和要求,激励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关于激励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基层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二十五条”措施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县所有居民小区全部组建党支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党委和物业共同负责组建党支部,负责指导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属单位性质的小区,由社区党委和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建小区党支部,具体负责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居民区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帮联单位,由社区党委和帮联单位党组织共同负责组建党支部,具体负责居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敢战斗、能战斗、善战斗、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上一线,到社区报到,开展疫情防控管理服务。
二、社区党组织要运用网格化管理优势,充分发动在职党员、民警、居民、物业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等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做好入户摸排、政策宣传、协调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乡村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及村医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干部联户包人的网格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四、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少外出少走动、不聚会不聚餐、不信谣不传谣,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落实好“四后” (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掌握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各类情况。
五、各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一线采取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队等方式,广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鼓励党员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为各乡镇党委、杀虎口风景名胜区党委、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从党费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
七、以卫健、公安、交通、工信、应急、能源、市场监管等系统、部门和乡镇、社区为重点,把干部在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工作纪实纳入本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各乡镇党委、杀虎口风景名胜区党委、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上报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在职党员干部的,重点掌握培养;是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的,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
九、在乡镇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优先录(聘)用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
十、对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以及在防控一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在防控一线表现突出且符合党员条件,要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十一、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表彰的抗击疫情先进个人,本人提出入党意愿的,要优先培养、优先发展。
十二、防控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规定在防控一线直接发展党员。
十三、各基层党组织要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党员干部群众,着力帮助党员干部群众解决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遇到的家庭生活等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了解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困难,通过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减压释负。
十四、各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正常防控任务情况下,有计划地安排轮休、调休;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同志,要强制休息;加班的应当给予补休或补助。
十五、在今年全县“双先”表彰大会上,专门表彰一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十六、参加抗击疫情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单独核定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先评为担当作为突出干部。
十七、对在抗击疫情一线人员的嘉奖、记功奖励不受规定比例和名额限制,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八、对在抗击疫情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优先评定。
十九、引进一批右玉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把高层次人才向全县医疗战线、疫情防控一线单位和基层选派,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智慧作用,切实强化人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保障作用。
二十、公开选(聘)拔一批右玉籍专业技术人才、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农村专职党组织书记,不断充实医疗战线和社区工作力量,有力提升农村“带头人”整体素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二十一、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教师和村医中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村“两委”主干后备人选,充实一批农村疫情防控后备工作力量。
二十二、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二十三、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临时党支部和党员,由县委组织部授予疫情防控红旗党支部、党员先锋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二十四、各乡镇、农村党组织要注重发挥“三支队伍”作用,驻村帮扶干部、农村第一书记和结对帮扶干部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掌握农村和结对帮扶对象的疫情防控动态,指导开展排查摸底防控工作。
二十五、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抗击疫情关键时期,严格禁止不必要的表格填写、材料报送,严格审批不必要的会议、文电,严格限制视频会议,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中共右玉县委组织部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