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19日在朝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杨宝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朝阳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共有176户,资产总额47.86亿元,同比增长30.60%。负债总额29.68亿元,同比增长46.36%。净资产18.18亿元,同比增加11.08%。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结构。流动资产26.8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6.16%;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0.94亿元,占资产总额22.85%;在建工程5.0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0.53%;无形资产0.25亿元,占资产总额0.52%;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4.75亿元,占资产总额9.94%。
(二)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纳入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范围的单位共计 14户。其中包括粮食购销企业8户,国有建筑安装企业1户,文化图书零售企业1户,供水生产企业1户,农牧业生产企业2户,装饰材料经营企业1户。
据2020年12月31日企业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14户企业资产总额5.34亿元,负债总额3.6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8.97%,所有者权益占全部资产总额的31.03%。
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1、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一是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对主管部门工作指导。二是不断压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责,切实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2、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印发《朝阳县行政单位通用设备配置标准》,为资产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提供参考。二是制定印发《朝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内部使用、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对外担保、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规范。
3、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国有资产现代化治理要求,提升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管理系统的科学化和精细化。逐步实现各类资产全口径监管,对资产变化事项实行动态化监管。
(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1、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政府出资成立辽宁营州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和辽宁宏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国有企业(集团)建设,进行资产和资金注入。2020年总计注入资金2,268.76多万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2、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动县属国有(公司)企业朝阳瑞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凯泽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合资合作,成立朝阳嘉益农业种植有限公司。
3、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完成鞍钢集团瓦房子锰矿分公司(央企)和辽宁省高速公路朝阳分公司(省企)退休人员移交协议的签订,并完成向所在社区街道的移交。
4、完成县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同时组织召开所属企业公司制改革专题会议,进一步把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我县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基础不够平衡。部分单位仍存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的缺失。有的单位资产管理未实现专人专岗。由于兼任人员缺乏财务基础知识,加上人员轮换更迭频繁,业务交接和职责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的有效监督存在缺失。
2、精准度有待提高。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未实现全面紧密结合,除房产、车辆以及部分重点资产外,其它资产与预算衔接质量不高。
3、制度执行力仍需加强。部分单位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未按财务要求及时对竣工工程办理决算入账,未按标准进行固定资产计价核算,房产存在权证不全等问题。
(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身份不明确。近几年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司任用的企业管理层人员均由行政事业单位的现有在职人员组成,人员身份转变不易。
2、国资监管机构定位不清。朝阳县未独立设立国资监管机构,县国资局只是财政局内设的职能科室。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名不正言不顺,给工作带来很多压力和不便。
3、国资监管机构人员配置不到位,监管职能不能全面落实。国资资产的经营管理涉及面广,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国资监管职能不能完全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安排
1、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的全程监管
2、做好资产清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房屋、土地、车辆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的清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达到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的目标。
3、做好资产配置和处置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要求,落实好资产配置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把资产“入口”和“出口”关。
(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安排
1、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吸引京津翼方向和社会战略投资者与县属国有(公司)企业开展合资合作,促进县属企业发展。
2、强化国资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3、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结合政府审计、纪检监察、内部风险防控等措施,实行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
4、明确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基于国资监管的现实情况,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监管方式的核定工作。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管,适时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近年来朝阳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今后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朝阳县的经济发展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