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18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周启动
12月2日,福泉市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演出暨宣传活动周正式启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昌旭出席活动并宣布活动启动。 活动启动仪式上,郑昌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市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推动宪法法律贯彻实施筑牢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郑昌旭强调,要将宪法学习宣传列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着力提高全社会宪法意识。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始终做到慎重用权、廉洁用权、守法用权。要切实抓住重点群体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切实抓好形式载体创新,全面提升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的实效,加强宪法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等作用,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方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横到边纵到底。 宣传活动中,学生代表作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倡议,全体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并参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的联合签名。 活动现场还进行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表演者们通过山歌、演讲、舞蹈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市老年大学带来的山歌演唱《说宪法 唱宪法》,让在场观众在歌声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市一小欧正同学演讲的《宪法伴我成长》展现了青少年群体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精神面貌。现场的互动问答环节增强了学习宣传宪法的趣味性,向大家传递了法治理念和知识。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向过往市民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普法手册图文并茂,浅显易懂,方便市民对宪法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市民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