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三步走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
铁岭县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不断规范和完善干部动议工作,通过职数审核、资格审核、充分酝酿、综合研判等“前端控制”流程,做到不盲目动议、不临时动议,严把干部选任第一道“关口”。
严核职数,确保干部不“超”配。铁岭县委组织部会同编委办对县管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进行统计和排摸,全面建立领导职数和配备情况台账,每次常委会研究人事调整后对干部职位空缺情况进行梳理更新。对职位提出初步建议时,严格按照班子领导职数“三定”方案进行: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严格规范非领导职务晋升;凡没有空缺职位的申请一律不受理,超职数提拔的干部一律不上会。
严审资格,确保干部不“乱”配。对照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和7项基本资格,结合工作实际,对提拔担任领导干部人选的任职资格做出了具体规定,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一律不予上会。凡破格的,必须事前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意见。
综合研判,确保干部不“错”配。组织部门根据岗位实际,将干部调整范围及配备方式经五人小组会议酝酿后,分别征求分管县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最后结合平时掌握的班子整体情况和各成员具体表现,从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任职经历、能力特长、性格特质等方面对空缺岗位拟任人选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初始提名的原则意见,争取将最合适的人选配到最合适的岗位上,真正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信息来源:中国铁岭网
记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