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各县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菏发〔2008〕24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区2012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2年,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节能工作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考核,全市10个县区均为超额完成等级。但是,部分县区仍存在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节能工作机制不完善,节能专项资金及评估审查制度尚未落实,节能队伍不健全,节能监察手段缺乏,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此外,多数县区六大高耗能行业占比较大,且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面临较大压力。
2013年是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十分重要一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2012年度考核结果,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