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60号)精神,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菏政字〔2015〕39号)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行政检查权裁量空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到现场监督等形式,强化过程监督。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国家对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已有明确规定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国家未明确规定的,要抓紧制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抽查工作情况,应当按要求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一)逐步整合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根据省推进整合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部署要求,逐步推进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步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二)健全“双随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失信者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将严重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市场禁入。
(三)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加强对下级部门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防止“简政放权”后事中事后监管出现真空。
(二)强化工作实效。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积极***了解推进随机抽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细化推进“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3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大楼三楼316室),3月底前编制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3月底前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联系人:李雨珂 电话:5310743
邮 箱:hzsgb2014@163.com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