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新闻发布会
9月29日,菏泽市委外宣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广新局在市图书馆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并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省驻菏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和各新闻网站记者应邀与会。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广新局负责同志分别围绕《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作了详细介绍。
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广新局负责同志就媒体记者关注的非遗保护市场化运作情况、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非遗分类分级保护等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是2015年菏泽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关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出台,在填补我市非遗保护法规空白的同时,也实现了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条例》对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会产生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