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挖发展潜力,抓示范促提升,抓特色促亮点,抓重点带整体,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菏泽力量。重点按以下思路抓好工作:
(一)围绕“经营主体”抓农业。一是抓好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到明年底,土地规模化经营率达到52%以上。到2023年,土地规模化经营率达到60%以上。二是抓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用工业化的理念抓农业,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形成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梯次推进”格局,着力打造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形态多元、功能丰富多样、综合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三是抓招商引资。围绕现有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招商,拉长产业链条。围绕外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招商,壮大工业基地。加强农业招商引资考核力度。
(二)围绕“服务主体”抓农业。一是加大对农业服务主体专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服务主体经营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力推动供销社托管服务,推动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三是大力建强农业服务组织,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提供便捷化服务。
(三)围绕“平台建设”抓农业。一是搭建金融支持平台。对中央和省安排的农业发展、产业融合和示范项目,倾斜支持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推动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的农业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推动落实中央精神,稳步提高土地出让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二是搭建用地保障平台。积极推动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合理用地需求。三是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抢抓“突破菏泽、鲁西崛起”重大机遇,依托农业科技各类服务平台,为产业振兴聚集人才、资金、项目。四是搭建农业保险平台。推动县区将农业保险纳入议事日程,解决经营主体、服务主体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生产、经营和服务。
(四)围绕“龙头带动”抓农业。一是瞄准国内外农产品加工开发的高端产品和高科技项目,积极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二是进一步凝聚各方面的政策、资金、信息合力,持续助力现有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做优做强。三是大力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引导龙头企业强化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引进和应用。
(五)围绕“品牌建设”抓农业。按照“与优势区相结合,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与安全绿色相结合,打造产品品牌;与原料基地相结合,打造企业品牌”的思路,大力实施品牌引领战略,以品牌保质量,向品牌要效益。到明年底,“三品一标”产品数量达到 1080个。
(六)围绕“基础设施”抓农业。一是强化农田水利建设。配合搞好农田水利设施工程新建、续建和配套项目建设,尤其以农田机井管护为切口,抓好农田机井物业化管护模式的推广。二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督导,加快推进建设,在今年的基础上,明年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69万亩。三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等农业主体,着力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粮食生产、畜牧养殖、渔业、特色林产品和高效经济作物等领域应用。
(七)围绕“特色产业”抓农业。一是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将特色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有机结合起来,到明年底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到2000个。二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聚焦乡镇1-2主导产业,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加快建设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区域主导产业、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三是大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八)围绕“深化改革”抓农业。一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打通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二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有序推进“三权分置”,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化改革。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村不动产确权颁证为契机,引导农民或村集体充分盘活用好集体所有的闲置房屋和池塘水面等资源,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九)围绕“粮食安全”抓农业。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允许侵占合法耕地,不允许耕地内随便栽树,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二是保障粮食生产过程安全。围绕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快实现粮食生产良种化、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和服务过程中的社会化“五化”目标,带动全市粮食生产转方式、提质量、增效益。三是保障粮食产量安全。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持续稳定在140亿斤以上。
(十)围绕城乡一体发展抓农业。一是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改善乡村硬件基础设施,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二是配合推动乡镇驻地周边的村庄向中心聚集,健全配套公共服务,稳妥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三是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