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开展
2021年8月26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做客《行风热线》,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解答。 视频如下:
主持人梁雅:目前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开展,本次普查涉及到各级人民政府、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社会关注度很高。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什么重大意义?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进:2018年10月10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发表了***,部署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等9项重点工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作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核心工作,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创新性等突出特点。
1、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摸清我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自然灾害风险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亟待开展综合性的普查,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权威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信息。
2、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客观认识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及时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科学评估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灾害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意识的重要途径。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通过举办系列专题宣传培训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将有效提升全社会对灾害风险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所在区域灾害风险特点,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主持人梁雅: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进:我国自然灾害种类多,根据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本次普查内容多,既涉及5大类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调查,也有在调查基础上开展的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既有对各行业领域调查评估与区划的专业性要求,也有对普适性要素的全覆盖调查要求。为推动普查工作开展,我市已发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明确了普查主要内容、技术路线等相关情况,并进行多次业务培训。
主持人梁雅:这次普查在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进:根据***《总体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2021年是全面调查阶段。具体包括,主要灾害致灾调查、历史灾害致灾调查、承灾体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调查、灾害重点隐患调查等内外业调查工作,以及调查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
8月15日前,要完成普查对象清查登记。由各县区开展普查对象的清查、调查工作,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并通过普查软件采集数据,审核无误后上报调查成果。
10月15日前,要完成全面调查工作。由各县区采用实地访问、现场勘察、调查、推算估算等方式,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采集数据,审核无误后上报。
11月15日前,要完成调查成果汇总工作。由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集县级普查数据,并按要求向省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查办提交成果。
主持人梁雅: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这次普查要如何组织与实施?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进:本次普查涉及我市28个部门,各部门要完成所承担的普查任务,又要与其他部门做好协同,做到步调一致,统筹协调工作面临不小挑战。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市政府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统筹、实施工作;以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具体普查,县区政府是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行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业单灾种调查与评估工作,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主持人梁雅: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工作?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进:本次普查涉及的对象类型多,职责不同,但都要做好各自工作。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既是普查实施主体,也是普查对象,要依据自身行政职能和本次普查方案中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自身信息的填报,也要高效协调推动其他普查对象完成普查任务。
二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普查方案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
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够积极支持普查工作,配合普查员开展相关调查,我们也会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等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调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