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总工会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大病救助救助对象的公示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的李珲等4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李 珲,男,51岁,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职工。
侯亚洲,男,31岁,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
强雪梅,女,36岁,庆阳林校职工。
芮永茂,男,57岁,市审计局职工。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6月7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 系 人:张 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