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家岭关于退还湖北京山银河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屈家岭管理区考古遗址公园
根据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清欠工作实施细则》第十条工资支付保证金返还程序规定,我局于2020年12月15日,受理了湖北京山银河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退还湖北京山银河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屈家岭管理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石龙干渠改道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申请:该公司承建的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石龙干渠改道工程,于2019年5月18日开始施工,2020年8月18日通过竣工验收。截止今日,施工单位各班组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现经施工单位申请,同意予以公示。凡在工程施工期间有被克扣、拖欠工资的民工,请在2021年2月14日前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联系电话: 0724-7414195 )举报投诉。公示期间如没有举报投诉,将退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项目 负责人 |
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石龙干渠改道工程 | 湖北京山银河建设有限公司 | 蔡军安 |
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