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出台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12条措施
为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近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措施》经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该《措施》以“务实管用”为原则,将“15条硬措施”中关于加强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内容细化为可操作性强的12条工作措施,从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监督执法、做实教育培训、推进社会共治等多角度发力,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预防和压降事故。
一是聚焦关键,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是严管重罚,将重点企业、事故易发多发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处罚力度,以警示约谈、失信惩戒等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晰责明责,通过执法普法和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各层级明晰责任,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四是齐抓共管,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