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港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鄂城财采计【2015】43要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长港镇政府委托,现就将长港卫生院医疗设备进行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二次均流标),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牵引床、康复床个一个
二、、采购预算:63000元
三、供应商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得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参加竞争单位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5年月5日13日--18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地点: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明堂路70号)。
五、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下午5:00时,地点: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10:30,地点: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本谈判项目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5月21日上午12:00前足额缴纳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保证金账号:1759***********34,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州市鄂城区支库,开户行:农行鄂州市鄂城支行。联系人:李文胜,联系电话:139****8979
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