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生龙清米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湖北生龙清米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生产日期为2019年05月04日,规格为280ml/杯的米酒饮料,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5标准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4月12日,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生龙清米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奇亚籽全麦土司面包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5标准要求。2019年6月27日,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生产环节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公司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按照《核查处置工作要求》的要求,当事人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产品已全部下架召回。
二、湖北生龙清米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2019年8月29日,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伍拾叁元整(¥:153.00);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上述罚没款合计伍仟壹佰伍拾叁元整(¥:5153.00)。
三、发生原因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杀菌过程中,锅炉出现故障,蒸汽供气不足、杀菌强度不足造成的。
企业整改情况:加强公司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预防设备的突发故障;制定紧急预案对突发故障的处理,保障产品质量;对公司检测工作力量的加强、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特此公告。
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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