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7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航天高中、孝南二中以及丹阳中学40余名学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和熏陶。
同学们现场观摩了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审开庭庭审活动全过程。案件发生时,被告人陈某某刚满18周岁,其他参与人年龄均在14到16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每个人一生中最珍贵的黄金时期,但陈某某他们却让冲动、情绪化掌控自己的行为,一言不合就想通过暴力解决问题,殊不知这种看来“讲义气”的表现,却已经触犯了法律。庭后,同学们针对此次庭审活动向法官提问,法官耐心地为同学们一一解答。最后,以一个防溺水、防性侵等法治安全教育视频结束了此次活动。
本次“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同学们明白了法徽、法槌、天平的含义,感受到了法治力量和法律权威,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让他们树立尊崇法治的理想信念,让法治梦想从这里生根发芽。“参加此次活动,我们更能切身体会到法庭肃穆的氛围,深刻认识了违法犯罪的后果,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加广泛的学习和了解。”朱婉欣同学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