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制定资助农村特困群众参合政策
明年开始实行
近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发文资助我区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低保)、集中及分散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对象的本人和2007年拟定纳入分散五保供养待遇的本人。明年元月起,将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这些特困对象看病难问题。
目前,我区农村已发证享受各种救助的对象有近5100余人,其中农村五保户有522人,农村特困对象为4200人,应保未保的五保对象384人,孤儿救助52人。这些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应交纳的全部资金,由区民政局在每年的年初从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资金中一次性划拨到区合管办,年资助近8万余元。
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需要本人申请,直接由区民政局提供确认名单,区财政局核准。各地在救助工作中将坚持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另外,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资助五保户、特困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尤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