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今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启动
从10月25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为规范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从10月25日开始,区粮食局将按照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有关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在全区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今年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与收购工作同步进行,到12月底结束。
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对辖区内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收购活动、履行相关义务及区级储备粮收购的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区粮食局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核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但未取得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一经查出,将移交工商部门严肃处理;对粮食收购主体未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从售粮款中代扣各种款项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外地跨入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未到该局备案的,将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情节移交发证机关暂停或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检查中如发现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以及纳入统计范围但未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将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对质量把关不严、虚报进度、以陈抵新等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严厉查处。 (杨明金 陈化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