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召开八届四次常委会议
12月19日,区政协召开八届四次常委会议。
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蒋丛贵主持会议;副区长宋兴宇,区政协副主席黄胜、张文才、李锋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通报了区政协2017年度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书面);听取了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检查考评及民主评议方案的说明和区政协2017年度提案办理工作被评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提案办理工作民主测评。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9个单位被评为“提案办理评议满意单位”。
会议还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政协东宝区第八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及报告人、《政协东宝区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稿)》及报告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东宝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政协东宝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政协东宝区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执行主席和各次大会主持人名单(草案),政协东宝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政协东宝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办法和各讨论组召集人名单(草案),政协东宝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政协东宝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关于表彰2017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满意单位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各乡镇街道区政协委员活动组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宝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7年12月22日—24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