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2016年立法工作杨想森吴永佩朱高文出席会议
1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年立法工作推进会,对今年的立法计划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想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市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立杰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项目包含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等3项。1月16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已提交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和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将于2016年8月和12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除此之外,2016年,市人大还将开展荆门市水源地保护条例、荆门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荆门市古民居易地集中保护利用条例三个项目的调研起草工作。
杨想森在讲话中指出,立法为民是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立法工作要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公众利益,要切实增强做好我市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研论证、精心组织起草、广泛征集学者专家意见、严格依法审议,全面推进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记者邓琳 实习生范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