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出台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日期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政治站位、任务目标、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履职范围、结果运用、指导监督等方面对全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为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见,积极推进全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与生产经营、内控体系建设、监督体系建设融合发展,通过提升内部审计质效、深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评价、服务与保障职能,助推我市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组建内部审计机构,规范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职责;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效,科学定位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管控,着力深化内部审计成果运用;要注重内部审计人员专业培养,支持保障内部审计人员相关教育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保障内部审计独立履职等方面加大力度,建成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有效提升,内部审计咨询和服务功能更加突出,促进企业改善绩效、增加价值的作用明显增强。
《意见》要求,企业党组织、董事会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机制,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内部审计价值持续提升;审计机关要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制度,依法做好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相协调、成果共享机制,增强审计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