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竹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806040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工改成员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十发〔2020〕7号)、《县委县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具体措施》(竹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60、40个工作日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又好又快发展。经工改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竹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80+60+40”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及区域性评价等各项改革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80+60+40” 改革目标早日落到实处,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
(一)建立完善工改专区职能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审批。
(二)工改专区审批人员组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欧阳俊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高荣、郑立菊
县行政审批局:朱名阁、周星鑫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贵宏
(三)工改专区实行“一窗通办”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审批模式,实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打造“一站式”服务。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职责
(一)认真履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竹政办发〔2019〕29号)文件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服务工作。
(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流程,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80+60+40”的规定,认真落实“2020版工改流程图”,做到工改事项100%系统审批。
(三)狠抓审批业务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大工改专区、水电气专区管理力度,主动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咨询、帮办指导服务,全力配合做好水、电、气工程项目报装审批服务,积极履行各阶段牵头职责,不断形成部门联动、高效协作的工作合力,确保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效推进。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