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519万元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7日发表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下达了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助金额总计6.8亿元,分配给全省40个革命老区县(市、区),我县位列其中,下达补助金额为1519万元。
据了解,中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是指省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按照革命老区因素计算确定并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单独列出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和维护、农村中小学校改造、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以及其他事关老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为了使专项资金做到专用,湖北省财政厅驻各地监督检查办事处将负责对中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或截留中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省财政厅如数扣回;对情节严重的,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讯员 王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22:06: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