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和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结合兴山实际,现就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扶贫开发系列***精神和省市委推进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兴山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强力推进。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三维纲要”为基本遵循,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小康建设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政府市场社会 “三位一体”、资源开发与绿色发展统筹兼顾、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 “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军令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18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乡镇全部摘帽,与省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县级主导、乡镇主责。县级在统筹谋划、目标确定、规划编制、政策扶持、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乡镇负责抓好本区域扶贫对象精准脱贫工作任务落实。
(二)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区分类别,精准滴灌,靶向施策,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及措施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三)创新机制,合力攻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在扶贫开发投入机制、政策性保障机制、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网格信息化支撑机制等方面创新思路形成活力。
(四)强基固本,自力更生。建强村级党组织,发挥带领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群众投身扶贫攻坚主战场,开展“幸福院落”、“五星级基层党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三、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目标为:到2018年,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626户32830人全部脱贫销号、13个省定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7个贫困乡镇全部脱贫“摘帽”。贫困人口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即收入有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的基本脱贫标准,农村设施配套完善,农民收入来源稳定,乡村环境净化美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一)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
1.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到2018年,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主要标准为: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阻断。
2.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到2018年,确保人居和发展条件恶劣的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主要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以上的安全保障房;就地就近配置必需的生产资料。
3.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按照中央政策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贫困人口生态补偿标准,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建设增加收入。
4.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从2016年开始,免除高中阶段学费、书费和住宿费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教育补贴政策。主要标准为: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具备就业基本条件的贫困户子女,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能获得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
5.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兜底。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贫困人口享有更加均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标准为:2016年实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贫困线扶贫标准“两线并行”,农村低保户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达到并超过国家扶贫线标准;建立农村和城镇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
到2018年,13个省定贫困村分3批全部出列,2016年咸水村、黄家堑村、后山村、郑家淌村、双坪村实现脱贫;2017年两河口村、双堰村、黄家河村、滩坪村、白竹村实现脱贫;2018年平水村,大槽村,育林村实现脱贫。主要标准为: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5万元;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专业合作组织,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通信光纤光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三)贫困乡镇全部脱贫“摘帽”
贫困乡镇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达到70%以上的乡镇,2016年“摘帽”;达到60%以上、不足70%的乡镇,2017年“摘帽”;其他乡镇2018年全部“摘帽”。主要标准为:贫困乡镇贫困发生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建档立卡,确保精准识别
1.完善建档立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资料信息,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责任人等相关信息档案,做到每个贫困村和贫困户都有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纳入全县网格化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切实做到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进出有序合规。
2.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分类识别贫困村和贫困户。贫困村按照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基础设施薄弱、无主导产业、资源缺乏、村基层组织弱等致贫原因分类。贫困户按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扶贫户分为四类,前两类为民政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切实按照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区分类别,定向施策,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
3.利用建档立卡成果,落实年度减贫任务。按照2018年全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脱贫的目标,确定全县年度减贫任务,并分解到乡镇。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成果,把年度减贫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贫困户。全县扶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是:2016年实现1.8万人脱贫;2017年实现8000人脱贫;2018年实现6830人脱贫。年度减贫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五大工程”
1. 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程。牢固树立产业发展是脱贫之基、富民之本的理念,按照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分产业制定奖补政策,实现特色产业对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今冬明春将产业扶贫规划全部实施完毕。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扶贫资金引导机制,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积极争取和充分利用信贷扶贫政策,拓宽银企合作扶贫平台,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及辐射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加大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力度,为贫困户就近择业、就近就业提供帮助,三年实现转移就业4000人,真正使贫困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
2.深入推进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是加快实施交通建设项目。形成外通内畅、互联互通的交通网,根本改变群众出行难、运输难状况。2016年底,实现组组通水泥路。二是加快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彻底解决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到2018年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达到80%,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分村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2016年启动全县10千伏线路改造,完成13个省定贫困村改造任务,2018年完成全县70%以上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四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以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厕所建设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现生产生活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全覆盖。搞好“四旁”绿化,建设美丽乡村。五是加快推进农村通信设施建设。实现农村通信光缆、网络信号全覆盖。到2016年底,实现全县农村光纤户户通,联通农村信息服务高速公路。六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理项目。整合各部门项目,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到2018年实现80%农用耕地具备机械化作业条件,耕地质量明显提升。七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固工程。整合项目资金,出台补助办法,到2016年有改造意愿的贫困户住房100%得到改造,到2018年全县有改造意愿的农村居民房屋100%得到改造,农村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3.深入推进易地搬迁安置工程。对生存在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居住在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难达到的地方,居住在地质灾害威胁区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搬迁安置。制定特殊政策,通过调拨、转让或集中进行土地开发等形式,解决搬迁贫困户宅基地、口粮田。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占补平衡政策、土地整治政策、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和生态保护搬迁等政策。出台易地搬迁安置补助办法,给予搬迁建房贷款贴息,实现搬迁安置1500户。制定和实施全县易地搬迁专项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搬迁进度,到2018年建成15个搬迁安置小区,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4.深入推进教育扶智培训工程。针对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大学教育不同阶段,制定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以教育促就业促脱贫。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向农村学校倾斜,优先保障农村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教育需要。免除县内高中阶段教育学生的学费、书费和住宿费。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实现助学全覆盖。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拓展贫困大学生资助渠道。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再给予“雨露计划”专项资助。加大县内技能培训资源整合力度,为贫困户稳定脱贫提供技能支持。
5.深入推进救助保障兜底工程。推进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并强化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国家保障制度,将丧失劳动能力、难以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实行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并行”,使低保线达到并超过扶贫线标准。对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对象实行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需要护理的残疾人给予护理补助,确保残疾人家庭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建立全县农村和城镇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患病对象住院医疗合规费用经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等国家政策报销补偿后,合规自费部分超过1.2万元以上的给予100%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和城市低保户合规自费1.2万元以下部分再按90%比例给予救助,对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孤儿合规自费部分给予100%救助。
(三)加大扶贫投入,强化精准管理
1.建立增加财政专项扶贫投入机制。建立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每年新增财政收入用于扶贫开发的比例不低于15%,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7000万元,县级财政存量资金50%用于精准扶贫。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的整合力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县财政要逐年增加扶贫配套资金预算,达到省规定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要分类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补政策,将资金投向明确到户到人到项目,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部门力量集中投入机制。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改、用途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其功”的资金整合方式,进一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集中,切实发挥扶贫项目、资金“1+1>2”的整合效应。财政、发改、交通、农业、水利、扶贫、房管、教育、卫生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扶贫政策,结合扶贫攻坚需要和群众期盼,把握政策机遇,争取更多的扶持项目和资金,同时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管服务协调,严把项目建设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各个关口,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建立激励社会力量帮扶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扶贫投入。继续开展县直部门对口帮扶新农村工作,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深入开展“村企共建”活动,充分发挥老促会、扶贫基金会、慈善总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支持和鼓励“希望工程”、“巾帼扶贫”、“扶贫助残”等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断提高社会帮扶水平。全力打造“10.17”扶贫日、慈善一日捐等公益品牌,促进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村聚集。
4.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监管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整合、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责任,创新审计监管,将整合后的资金作为一个整体,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为目标开展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对象等信息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操作。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好用准,真正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五、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扶贫开发的领导,党政“一把手”是扶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精准扶贫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乡(镇)两级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规划建卡到户、产业扶持到户、设施配套到户、搬迁安置到户、技能培训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干部包保到户、脱贫验收到户,“八到户”要求,把主要精力、工作部署、人力财力向精准扶贫集聚,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人大扶贫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和政协扶贫视察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县、乡(镇)两级领导扶贫联系点制度,切实把精准扶贫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全面落实乡镇、部门扶贫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扶贫攻坚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村、组要承担具体实施责任,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抓出成效。县直各部门要按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全心履责,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制定本部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优惠政策措施,制定各级各部门精准扶贫计划,提高政策的瞄准度和针对性。县委将把各级各部门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的情况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全面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责任。按照“真选实派、真蹲实驻、真帮实干、真脱实富”的要求,组建专门的扶贫工作队,实行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全覆盖,打通精准扶贫“滴灌”管道。实行驻村工作队扶贫解困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到工作队包村、机关党员干部包户,对每一个贫困村、每一个贫困户量身定制脱贫方案和脱贫项目清单,促进资金、项目、人才、技术服务直接有效传递到贫困村、贫困户,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四)完善精准扶贫绩效考核制度。适时出台相关考核细则,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的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党委、政府扶贫攻坚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县直驻村工作队帮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要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五)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攻坚,支部当先。切实加强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一定五年不变,不脱贫不换岗。选优选强贫困村“第一书记”,13个省定贫困村“第一书记”实行脱产驻点帮扶。全面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着力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体制,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途径,化解村级债务,消除“空壳村”。继续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下沉到村工作,深化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和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真正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县扶贫办机构设置,增加必要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相关部门要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严禁懒政、怠政、乱政行为,切实认真履职尽责。
(七)营造扶贫攻坚宣传氛围。宣传部门要整合宣传力量,组织宣传战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宣传贯彻******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大力宣传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决战贫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着力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奋发作为的精准扶贫浓厚氛围,形成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气场。
(责任编辑:王琼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