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食药局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网讯(通讯员 朱正慧)从8月24日开始至9月15日,兴山县食药监局开展该县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规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长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配齐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规范操作程序,合理布局场所。执法人员到现场指导学校食堂操作间改造,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按照操作流程合理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面点间、备餐间、消毒间、原料仓库、更衣间等功能间。
强化监管,不留隐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关键环节要重点检查,确保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正规、可溯源,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配备相应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无证经营或超范围、超效期经营,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食品、餐饮具,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严重的行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县食药监局将联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对前期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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