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督办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7月26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杰主持召开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办会,对近三年来的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项目加快开工竣工,资金加快拨付使用,切实提高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议强调,要明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及时将投资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严格执行计划,做到专款专用。要夯实项目责任,加强监管,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动,按期发挥效益,要严把预算评审关和决算评审关,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资金安排得当、使用安全。
王杰要求,要强化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任务。目前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加快办理好选址、环评、安评等各种手续,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项目加快建设,确保项目按期竣工,尽早发挥效益;已竣工项目,项目主体单位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要件,确保竣工验收能够顺利进行、快速完成;要强化要素保障,按照“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拨付保障力度和上级对口部门争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和土地收储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