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法院达成四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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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2日发表
3月31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前往区法院,沟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区法院执行局及行政审判庭分管领导、负责人参加会议。
经过沟通,双方就共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达成了四项共识:一是双方将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展工作;二是检法两家继续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三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向检院移送;四是加强对法院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监督。
随后,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分管领导、负责人就公益诉讼工作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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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7:02: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