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18(水))整改情况的公示时间
2017年4月14日,省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黄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按时销号备案。现就省18(水)号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与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二、整改目标
确保长江、汉江等重点河流稳定达标,考核断面和点位水质达到或者优于III类比例不低于80%,现有达标水体水质不退化降级。
三、整改情况
1、加强河流综合整治。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施前川城区水体提质工程(梦桥河、解放港段)工程。2019年滠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完成了前川、盘龙两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目前正在启动扩容建设;全覆盖式开展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持续推进老社区旧社区雨污分流改造、错接混接管网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启动污泥处置厂建设,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4、推动重点行业污染减排。我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鄂办34号文印发后无新批、新建化工项目,无继续在建的化工项目。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已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完成落后产能退出。全区目前已无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严格排查清理长江沿岸重化工项目。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5、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防治。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正在全力推进村湾污水设施项目建设。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正在进行提标升级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禁养区畜禽退养工作;严厉查处投肥养殖行为,倡导清洁养殖,拆除4个湖库渔业养殖“三网”。
6、强化长江岸线污染管控,督促船舶落实污染防控措施,做好污染应急预案,严禁偷排漏排。做好港口码头防污染物接收装置、吴氏螺旋桨港口码头防污染接收装置、集散中心港口码头防污染物接收装置现场检查的工作。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61003422。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