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蔡甸区2021年第10次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批复
区人民政府关于蔡甸区2021年第10次工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批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请求区政府审批蔡甸区2021年第10次工业用地的供地方案和起始价、保证金的请示》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以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应2021年第10次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1宗地块,为工业用地。拟供净用地面积为12747平方米(折合19.12亩),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你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用地位置、面积、产业要求、规划用地性质等受理。
***:蔡甸区2021年第10次拟供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明细表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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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2021年第10次拟供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序 号 | 拟挂牌出让地块编号 | 权属 性质 | 用地位置 | 拟供净用地 面积 | 拟出让 用地性质 | 备注 |
1 | GY2021-15 | 储备地 | 蔡甸区奓山街常禄大道与玛瑙四路交会处以西(奓山街玛瑙村) | 12747(折合19.12亩)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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