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13号)
蔡征补公告[2020]第13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使用蔡甸区桐湖农场瓦渣堡国有土地、征收奓山街新集村集体土地,其中:国有农用地0.0117公顷(含耕地0公顷),集体农用地0.2083公顷(含耕地0.0209公顷),并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了《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蔡土告字[2020]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0.0117公顷国有土地、0.2083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本国有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蔡甸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联系电话:027-69813310
特此公告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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